可能是我們衰神阿告區長力倡「識正書簡」,使得上行下效,尤其是K黨員起而效之,搞得文字、語詞個個狗屁不通,連講個「XX有時很討厭」都可以興訟,企圖入人於罪。
我不敢說出那個人的名字,我怕被告毀謗!怕怕!
 

真的這些人當以為法院是他家開的,還是真的以為自己是「立法」(慄髮)委員,法條都是他們定的,所以就可以搞得人人噤口,不敢多言,只能用讚美與崇拜的詞辭說,「哇!委員,你的頭髮真的烏黑亮麗呀!多又柔順呀!」!
 

我有一個忘年之交老鬼在雄中教國文,早上我看到新聞,打電話去靠北他說,媽的你教出來的好學生,連討厭是什麼都不懂,愛告人,亂告人。結果老鬼在電話那頭跟我說,我教的是國文,不是國語,你該找他小學老師去,是小學老師沒有教好!
 

可能大家離小學太遠了,不知道怎麼查字典,或者一些語辭不知道如何用,所以蘋果妹的國文教室!又來了!當過小學老師的蘋果妹,現在來教大家「討厭」這二個字的意思以及怎麼用的!
 

我們先來查花12億元要力推有品德教育的教育部所編定的《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鍵入「ㄊㄠˇ ㄧ ㄢˋ」這兩個注音符號,就會出來「討厭相似詞有憎惡、厭煩、厭惡相反詞:可愛、歡迎、喜歡、識相解釋為:令人厭煩、不喜歡的意思。例:文明小史˙第八回:「雖不常時也走過來問他要湯要水,無奈詞色之間,總擺出一副討厭他的意思。」 
 

好!看了辭典上的意思之後,我真的看不出來,那兒有毀謗之意呀!「令人厭煩、不喜歡的意思。」厭煩與不喜歡,這代表的是個人情緒,如果人對於愛憎之人都不能有情緒的話,靠北,那我們人人都去跟小龍女一樣躲在活死人墓中,去練玉女心經算了! 
 

其實討厭這辭我們日常生活中還蠻常用的,像我就常常聽到,我也常用呀!像找不到稿子可以寫時,就會靠北一下,今天很討厭耶!國內外真沒有大事嗎?一條新聞也沒有,外電也沒有! 
 

剛看到個停車位,卻被搶先佔了,口中吐出來的話也是一句「媽的!真討厭的傢夥!」(因為我佛心來著啦!不太講那個字了!) 
 

之前我朋友生日時,我送她一條地凡內的手鍊,她收到時打了個簡訊給我「臭蘋果,你真的很討厭耶!我很久沒有收到人家送我這種東西,害人家好高興,我決定下個星期天天戴給人家看!」照理說,我收到這種簡訊,我該判定是我朋友在生氣,不喜歡,所以才罵我討厭是吧! 
 

然後老公或者男友在床上表現很好,老婆或者女友嬌嗔的說:「死鬼,你真的很討厭耶!」靠夭哩!這是怎麼樣!照委員的標準,這男的該去死,還是立即休了(甩了)這老婆(女友),然後穿好衣服,去律師樓見,準備離婚或者去法院按鈴告她毀謗,說自己很討厭! 
 

大家知道了吧!原來說「討厭」是可以用來告人的!以後千萬別亂用呀!懂了吧!懂了就推一個吧!不然以後不教你們國語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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