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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痴告在2008選舉時的廣告說「公平與正義,正直與善良都會回來!」確實是呀!但是前提是要有黨證的人,才能享有公平與正義啦!
 

今天早上看到行政院的官網說:「行政院尊重教育部同時接受「日據」及「日治」用字之決定。但從維護中華民國國家主權及民族尊嚴的立場而言,本於政府行政機關權責,在公文書處理上,行政院將統一使用「日據」用語,並通函中央及地方機關查照轉知所屬遵辦。」

 

ㄟ~日治與日據,你們如果那麼在意所謂的「為維護中華民國國家主權及民族尊嚴的立場」而言的話,那麼同理可證,台灣的所有公文書對於中國,是不是也該將「中國」改為「匪區」,中共領導人姓氏後加一「匪」字如「習匪近平」,行政機關前加「匪偽」字樣如「匪偽國務院」,這樣才能維護中華民國國家主權是不是?
 

哼~哼~只是我笑你行政院不敢啦!阿告的天朝耶!那能冒犯呀!
 

為維護中華民國國家主權?但是天朝不敢冒犯,但是這些人的官威,可是用在人民身上十足,可是發揮得淋漓盡致呀!
 

也就是說,現在只要阿告在場的地方,民眾只要在場外抗議,或者高喊「今天拆大埔,明天拆政府」口號,事後就會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逮捕,就連學生被警方推倒頭部撞擊人行道後出血後被送往醫院,縫了三針,條子北北一樣派三個條子在病院坐著監視,實在有夠靠北喔!監視殺人強盗犯,也沒有見到你們這種大陣仗的人馬!就只會欺負學生!

看到網路上流傳這圖,真的會流淚喔!

記得我們小時候,國文課本上就有這麼一篇張釋之與漢文帝的對答,就說漢文帝嘗行中渭橋,有一人聞蹕,匿橋下。久,以為蹕過,走出,乘輿馬驚。廷尉張釋之奏:「犯蹕,當罰金。」帝怒曰:「賴吾馬和柔,他馬已傷敗我,廷尉乃罰金耶?」

釋之曰:「法者,天子所與天下公共。且方其時,上使誅之則已。既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為之輕重,民安所錯手足乎?是法不信於民也。」
 

現在阿告以為自己是皇帝就是了!他經過之處,一律得低頭不得正視他,否則就以公共危險罪法辦囉!因為這種文章,是用來騙小朋友的喔!騙他們來考試用的,所以只會出現在課本上,不會出現在我們生活中,因為我們不是小朋友了,所以不會再騙了!

下次見到騜,記得跪安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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