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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箱服貿審議大騙局

經過一夜的暴力鎮壓,我的心一直揪痛著!

明天的台灣會如何呢?

不要再罵學生暴力,是我們這些無能的大人

沒有辦法給他們一個美好的未來。

讓他們用身體去衝撞這個體制,與掌管國家機器這個龐大巨獸的主導人

流血、流汗與流淚。

明天的台灣會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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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服貿協議當初說好要怎麼審查?


由於簽署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前,並未廣泛徵詢各行各業及國會意見,不斷的被攻擊黑箱、不透明。連當時擔任執政黨幹部的國民黨立委賴士葆都抱怨沒有被告知。


2013年6月25日,經過朝野協商,王金平院長及所有黨團簽字,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比照我國與他國訂定的條約案,由委員會進行逐條逐項審查,非經立法院實質審查不得啟動。然而後來國民黨立委張慶忠及國民黨團卻撕毀決議,未實質審查便宣布送出委員會。

二、 三十秒通過內幕

3/12立法院由內政委員會召集委員陳其邁發出通知,一共邀請八個委員會委員聯席,準備審查兩岸服貿協議。然而國民黨強力杯葛,讓3/12、13兩天的會議一無所成。


3/17,國民黨委員張慶忠輪值內政委員會召集委員,他僅僅花了三十秒鐘,就躲在廁所旁邊宣稱服務貿易協議審查已經逾三個月,應該視同完成審查,送院會存查。

三、 服貿協議可以是行政命令嗎?

根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五條第二項,便明訂「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應以法律定之」。而第六條規定,應以法律定之者,不應以行政命令定之。
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與人民權利義務相關,影響台灣人的生活非常大,理應以法律方式審查,而非像國民黨講的,簡單的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帶過,粗暴的通過國會,要求台灣人買單。

四、 進入院會還可以逐條審查嗎?

立法院對於法案的實質審查程序,是在委員會進行的。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八條,議案交付委員會進行實質審查。大家在電視上看見官員和委員間就法條內容唇槍舌戰的質詢。在這樣的審查中,委員會官員會交換意見,朝野黨團與行政部門也會就現場提出的法案修正動議進行攻防與文字內容討論,最後委員會會交付院會一本審查報告。

實質審查的意涵便是:在經過立委討論後,可擬出一個最好的版本通過,所以是可以進行文字及內容的調整。

然而依照目前立法院審議條約案的規定及慣例:如台紐及台星條約案,在委員會審查後,送交院會時,僅會宣讀委員會審議結果,如不同意委員會決議,即進行表決。故僅有全案通過及未通過兩種結果。

江宜樺就是利用民眾對於立法院審議流程的不清楚,以文字遊戲來欺騙大眾。若兩岸簽署的協議不以條約案方式處理,便需要「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等法律來規範。

五、 與其他國家簽訂條約都怎麼處理?

台灣與紐西蘭簽署自由貿易協定,就是走條約審議的方式,送交委員會審查後,交院會二讀通過。後面簽訂的台星自由貿易協定也是這樣處理。值得注意的是:這兩個條約案在二讀會時,僅將委員會結論念出,連條約內容都沒有念,那這樣要如何修改?

台紐、台星尚且如此,為什麼一遇到中國就變了樣子?馬英九說因為兩岸關係不是國與國關係,但是我們只有一個問題,就是台紐、台星對台灣衝擊程度較低的自由貿易協定,都必須經過國會審議,為什麼事關重大的兩岸協議,卻可以用行政命令的方式草率為之,這樣講得通嗎?

來源─李拓梓與立法院眾助理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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