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因為被傳要做證人,法務恐嚇我說,不去會被罰3萬元,而且連續罰,無奈於司法的淫威下,拿著傳票與地圖,一早起來心不甘情不願的出門去。
老爸看到我一早就得出門,對我說「又要去台南?」我揮了揮手上的傳票,無奈跟他說,去法院啦!騎上我的賓士49小藍馬,去捷運站了。
來到地檢署,其實法院,地檢署、高檢署,這什麼鬼的,我根本不懂,也不想知道,因為不知誰說的「司法就像皇后的貞操不容置疑」,但是我想說的是他馬的這個皇后,早就不知道被政客輪姦過多少回後,再賣到妓院去做站壁仔了。
我們則是收到傳票就挫得快死,有人屢傳不到,律師世家果真有不同的待遇。
說穿了,或許這個皇后根本就是個公娼,這樣說也許污辱到性工作者,因為性工作者的情操也許比我們這個皇后偉大許多。
來到大門前看到每次都被明星、政客按鈴申告,仿若古代的衙門,擊鼓申冤的那個鈴與招牌,我的大腦馬上將自己切換成「觀光客模式」,手拿數位相機到處拍呀!拍的!
就連看到扁嫂當時要出庭的偵察庭,還有滿滿都是人的等候區,這是法院朝市嗎?人怎麼這樣多,比菜市場還熱鬧,怎麼那麼多人好興訟呀!
結果法警看我到處拍的很不爽,跟我說不能拍!不然要沒收我的相機!是嗎?那裡貼公告不能拍,那我們看到的新聞畫面與報紙上的畫面,難不成是偷拍的嗎?我收起相機,與一干被傳的記者在庭外胡鬧搞笑!
接下來法警來叫人了,被告XXX,律師答,在樓下報到!啥!證人都比被告早到!心中覺得很幹!接下來更幹的事發生了!法警叫「藍蘋果妹」,名字是我的,可是我明明是「青蘋果妹」但我偏被叫成是「藍蘋果妹」,姓還是被告的姓耶!為什麼改我姓,「藍蘋果妹」又被法警又叫了三次!
我說,這名字是我!法警拿走我手中的身份證,看了看說,就是你!為什麼不應聲!我忍不住說,這名字是我,但是姓不是我,誰知道你叫的是不是我!這裡這樣多人,誰知道有沒有同名不同姓的,不同姓我為什麼要應,況且你亂改我爸爸給我的姓,這可以嗎?
原告律師有一點不爽,就罵我說,改姓又如何,又不會死!我回他一句,那我改你姓,你會很高興嗎?
再賞他二粒沒有睡飽,不能上日文課,加上火氣很大的貴婦衛生丸。
接下來,元宵妹的名字中有一個很難唸的字,法警不敢亂念,等一下又會被恰北北的記者罵,所以就直接問元宵妹,妳叫什麼「X什麼X」?我們又笑翻了。
一干恰北北的記者就進偵察庭,等候做證了。
檢察官叫我們簽署畫押念證人詞後,我忍不住念了檢察官幾句,我們的職業是記者,不是職業證人,不要一天到晚傳我們做證人,該傳人的傳不到,請假N多次,我們這種沒錢又怕死的記者,一天到晚被傳做證人,是怎麼樣,社會成本不是這樣被浪費的。
檢察官無奈說,你們的廠商要告來告去,就委曲你們來做證了。
唉!我嘆了一口氣!檢察官則是喝了一口藍瓶身,一罐要25元的阿里山高山茶口味的絕品好茶。
一干證人被隔離訊問,我在說明經過,被告一直插嘴,搞得檢察官很火大,我的火更大。明明就是你自己說的話,現在全部否認,難道這些話是我們一干記者夢到的稿子內容,為什麼大家都有同樣的字眼與句型,又不是大家來學照樣造句。
在我們恰北北記者群全部問完後,本想坐著偷聊天,被法警比不要講話,警告多次無效後,結果我們聽到法警在庭外大聲罵證人還遲到,結果看到是某家廠的助理發言人也被傳,於是我們笑到東倒西歪,結果又被法警警告不可以笑。
原來除了記者很衰小被傳之外,投資老頭公司的股東也被傳來做證,投資的7億沒了,還得被傳做證,廠商真的比我們記者更衰小。
一個庭訊弄到11點多,早餐沒有吃很火大,領了日費530元之後,我們順便採訪一下那個衰小的助理發言人一條新聞後,再決定去吃120元的豪華早餐,然後再趕回公司上日文,在下班前證人日費與車馬費全部都用光光,因為這種錢放在身上會帶衰的。
浪費我一個早上,然後我想說,車馬費30元真的不知道法院怎麼算的,我家到捷運站公車一趟15元,捷運到西門站24元,來回78元,我只有領30元,日文課少上一節1000元,再怎麼算我都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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