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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看到一個暢銷書女作家在蘋果專欄文章《斬斷美人手討好你》中,寫到她重讀《史記‧遊俠列傳》,內容就是講到燕太子丹為了讓日後刺秦王的荊軻為他賣命,想盡辦法討好他的故事。

 

我看了之後有一點懷疑,因為荊軻眾所周知,他是身份是刺客,圖窮匕現不是嗎?刺秦王未遂,燕國也跟著被滅亡。

這是小學生都有的知識,荊軻是刺客,照司馬遷的分類,絕對會分在《刺客列傳》中,怎麼會歸在《史記‧遊俠列傳》裡面咧!

怎麼會是遊俠咧?

而且《刺客列傳》中還不止有荊軻咧!還有比較沒有名的曹沫等刺客說,荊軻還是在文中段才出現。

 

而且這文章還出於一位具有中文碩士頭銜的女作家咧!

怪怪,若是說讀很久就忘了而筆誤,那情有可原,不過人家大姐說,她剛重新讀完咧!

 

我心中的疑惑尚未解決,幾天後大頭春就替我說明了我心中的疑惑,原來不是只有我是問題而童,很多人都是,所以有人寫信向大頭春請教。

大頭春在部落格上踢爆引用史料錯誤,「史記」根本沒這段故事,大小姐如何「重讀」?

 

為了幫大家解惑,我搬出我如磚頭重的《史記》出來,找給大家看!其實《史記》在中文系中不但是必修課,而且學分還頗重,上下學期共6學分咧!所以書本也很重。

一次上課要扛
4本書去上,若是那一天又有文字學,帶著4本精裝書加上比電話本還重的《說文解字》那就好笑了!所以我覺得唸中文系應該是想要強身報國的人的首選。
 

中國文學浩瀚,沒有一個人可以記住所有的書、學派與內容,所以萬一引用錯誤也無妨,難免會出錯,道個歉也就是了!但是講到「重讀完」結果,出了這樣大的一個紕漏,怪不得被大頭春吐糟!
 

大頭春說:「倘若有一人宣稱『重讀』某書之後,還能寫出這樣的文章,即表示『重讀』是沒有用處的;如果『重讀』對人的智力或常識稍有一絲絲助益,斷不至如此胡說八道。
 

那一篇文章我看到其中一段,真是深有感觸,她說「人家荊軻要的應該是美人,你砍斷手給他,對他有什麼好處?我也不相信,荊軻喜歡吃千里馬的肝。所以平白死了那頭馬和那個美人

 

但是我想說除了白死的馬與美人的手,還有蘋果日報付你貴鬆鬆的稿費,結果寫出來這麼見鬼的文章,台灣鈔票上那些個小朋友不但是死不瞑目,而且死得更冤枉呀!應該說,根本就是白死了!~
 

要騙稿費至少要查證一下,不要亂唬爛呀!翻一下查證一下,如果懶,在孤狗大神上打個「荊軻、史記」就會出一大堆出來,結果這位大姐也沒有查,就靠自己想像亂掰,也難怪會被一大堆人吐糟!之前也是抄人家的Blog文章被抓包,這次又被抓包,這樣也不太好!

 


其實司馬遷寫《史記》,有很多常可循,不用念中文也就會懂得他是如何歸類的,就像他認同「西楚霸王」項羽,但是項羽並未實際建立帝國,但是司馬遷還是把他列入《史記》中的本紀。這是一個例外呀!
 

其實我還蠻喜歡荊軻的說,最後附上喜歡菊花的陶淵明寫的《詠荊軻》讓大家欣賞一下,其實我當年考中文所時,我也引用這一段,得到很高的分數,在易水飲餞,白馬在草原上鳴叫,群英慷慨送我行。這種心情是多麼的悲壯呀! 
 

只不過我自忖自己不是做研究的料,也不是作家的料,我根本不會寫文章,所以改去念企管所,因為企管學行銷只要出一張嘴,會唬爛就好,這還蠻適合我的。這首詩你們還是看看吧!
 

《詠荊軻》晉 陶淵明  

燕丹善養士,誌在報強嬴。招集百夫良,歲暮得荊卿。  

君子死知己,提劍出燕京;素驥鳴廣陌,慷慨送我行。  

雄發指危冠,猛氣充長纓。飲餞易水上,四座列群英。  

漸離擊悲築,宋意唱高聲。蕭蕭哀風逝,淡淡寒波生。  

商音更流涕,羽奏壯士驚。心知去不歸,且有後世名。 

登車何時顧,飛蓋入秦庭。淩厲越萬裏,逶迤過千城。 

圖窮事自至,豪主正怔營。惜哉劍術疏,奇功遂不成! 

其人雖已沒,千載有餘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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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蘋果妹的歌舞場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8)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