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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看到一條新聞,讓我心頭一驚,哎喲!就是為了慶祝建國100年,明年的總統府除了舉辦元旦的升旗典禮外,同時還要舉辦百對新人的聯合婚禮,由阿告與老蕭,共同擔任百對新人的證婚人。

文建會主委還表示,在建國百年的元旦升旗典禮上舉行聯合婚禮,由總統、副總統擔任證婚人,機會十分難得,這輩子不會再有這樣的機會,錯過就必須再等下個100年,徵求100對新人佳偶共襄盛舉,額滿截止,而且聯合婚禮清晨6時就要開始,天氣雖然冷,但是阿告致辭更冷,千萬要有心理準備,早起化妝的心理準備,如果錯過,可能就要等到建國200年再說。

不過阿告自己也說,新人在當天要有很強的抗寒能力,他要對新娘表達最高的敬意,冷死不負責就是了!


我的O.S:建國200年?我看明年種花冥國在台灣也會被你阿告終結掉,100年都不敢說了,還敢奢望200年咧!) 
 
 

我看了之後在想會有那對走錯路的新人去報名參加?我想被阿告證婚後,可能回家馬上就得辦喪事了吧!奉勸大家的真千萬不要想不開呀!除非你想離婚或者妻離子散,家破人亡者就不在此限。因為阿告是ㄙㄨㄟ洨人大家都知道,但是那有幫人家證婚,居然送的是價值4萬的新婚禮!這不是觸人家霉頭,是什麼?。
 

首先種花冥苟建國有百年嗎?我先打個問號,種花冥苟1949年就被阿共仔滅掉了,一個只有活了38年的政權,連總統府這個術仔,在阿告搞不清自己的地位也不知道、確不確定中華民國存不存在,然後辦活動也不敢說自己是建國100年,反而用一個「精彩100」來敷衍了事!
 

反正ECFA都被你簽了賣給菜拿國了,有本事你就大聲說建國100年呀!並不是,精彩100算什麼?你乾脆台灣大拍賣說3100算了!
 

然後不敢說自己建國100年就算了,阿告你這ㄙㄨㄟ洨人,也不惦惦自己的斤兩,你敢幫人家證婚嗎?看看這幾年來的你幹的好事,碰過你的人都ㄙㄨㄟ到爆,幫人家證婚,我看你主持離婚典禮比較實在! 
 

不過呢!這也難說,有一些人比如說卡到陰,眼睛被螺仔肉糊到,或者是喝到符仔水來不及清醒的男女,就去給他證婚也不錯,反正給阿告碰過的很快就會離婚,免得一輩子難過;像民國初年在兵荒馬亂之際一過就是38年,還沒有開始就被阿共仔亡了,所以結婚後也是兵荒馬亂,繼續去偷腥與爬牆,草草也就過完這個婚姻,也是不錯的。
 

至於想謀財害命發財的,就快一點去給對方買保險,買愈高愈好,反正被阿告碰過的,八字不夠重,命不夠硬,可能很快就會被剋死,所以不用準備 四兩 砒霜去謀害親夫,也不用天天煮豬腳三層肉與重鹹給老公吃,等老公爆血管還得等很久,讓阿告證婚保證ㄙㄨㄟ事一定會發生。
 

不要不信邪,一定會被阿告帶賽,讓阿告證婚後,看是男先得馬上風死翹翹,還是女的先爆血管一命嗚呼都可以啦!反正先死的就是八字不夠重被ㄙㄨㄟ到了,後死的就可以拿著豐厚的保險金,再嫁或者再娶他人,安安穩穩過一生。
 

因為人家文建會主委都說了,這可是百年不遇的好機會,有那一個國家出一個像阿告這麼帶賽的ㄙㄨㄟ人,還愛趴趴造,到處幫人證婚,錯過再等100年也不一定遇得到了喔!要報名要快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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