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沒有打保齡球了!莫約有十年了!以前瘋逛愛上保齡球,從念書到畢業教書,都不曾忘情,在假日與同學或者同事,開著車千里迢迢到林口去打球(因為林口便宜),不僅如此甚至買了專用鞋與球袋。
註:上面那隻是美國的臭腳。
後來轉行做記者後,生活型態與朋友的模式相差甚遠,久而久之不打了,就忘了原來我還有這樣的嗜好。
雙十節中午,美國請我們吃飯後,他說為了慶祝雙十節而規劃了一系列活動,要我們大家都得去。從吃午飯、打保齡球、吃宵夜與看電影。
這是什麼鬼,我屈指算了一下,如果一一去做,那麼不是要到天亮才能回家嗎?
美國說:「這一系列的活動,代表我們慶祝國慶的心意,你們不能不來!」啥小朋友!我不熬夜的耶!
而且熬一天可能得花4~5天來補,但是看在以後國慶日可能要過十月一日的情況下,就跟著美國去過他所謂的精心企劃慶祝活動。
回家後,我從床下找出那雙很久不穿的保齡球鞋,抹去鞋套上的灰塵,十年的光陰就在灰塵中過去,日子過的真快,真皮的鞋面有一點龜裂,是在抗議我沒有好好保養,還是訴說這鞋的年紀有十多歲了。
拿出鞋又想到為什麼會自己買鞋的原因,並不是我是專業好「ㄎㄚ」,而是主要是我的「ㄎㄚ」很小,22號(3號鞋)的「ㄎㄚ」,一般球館都是4號起跳,常常找不到鞋穿,加上我不喜歡穿人家穿過的鞋,萬一「ㄎㄚ」感染了什麼鬼病,我不完了,所以才有自己買鞋的打算。
一路上美國一直說,張大魯都給他污名化,都說他去喝酒、打台子、打麻將還有嫖妓X,事實根本不是如此,他根本就是帶團員去看電影、打保齡球,跑步做運動,都是做這些健康的休閑活動呢!
在給他拍照時,他隨便扔都可以連打好幾隻火雞出來呢!─〉這真的事實。
很久沒有打球了,球場的8磅球指距離我太大,但是合適指距的9磅球,我打起來有一點吃力了,跟美國連軋4局後手感覺有一點脫臼了,快變成不是我的手,但是美國說,要一直打到手斷為止,我真的有一點想拿球把自己手砸斷,會比較快一點。
很久沒有這樣打球,打到快3點了,有一點進入昏迷的情況,年輕的團員們果真的是年輕力壯,隔天要演出,還可以精力十足蹦蹦跳,火雞一隻一隻跳出來,還有人跳火雞舞,我很懷疑這些人是不是喝了蠻牛。
剛排完戲,立刻上場打球,回家小睡一下,又可以上場「打老虎」。年輕還真是本錢。
打完球後,美國又說要吃宵夜才能回家!宵夜?不是早餐嗎?吃完後都4點了!回家後果真昏迷了2天2夜,到現在還在昏迷中。
原來我是一個魯肉「ㄎ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