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劉縣太爺的臉,總會想我想起公案小說裡面,那些強搶民女的有錢員外與貪官勾結的嘴臉!(要死了,我會不會變成被告呀!)!

 

只是在公案與傳奇小說裡面,那些貪官總是會得到報應,要天橋下的說書人,告訴百姓,天理昭彰,善惡總有報。
 

這是愚民時代的產物,但是人們總是相信,世間真會有天理,只是在21世紀的當下,搶強民女的事是沒有發生,但是利用公權利強拆民房,強搶民地居然發生在台灣,變成所謂的豺狼治國,我們也看不到天理,竟比愚民時代還要慘。

 

這張嘴臉讓我想到那《唐伯虎點秋香》,9527的台詞「小人本住在蘇州的城邊,家中有屋又有田,生活樂無邊,誰知那劉XX,他蠻橫不留情,勾結官府目無天,佔我大屋奪我田,我爺爺跟他來翻臉,慘被他一棍來打扁,我奶奶罵他欺善民,反被他抓進了唐府,強姦了一百遍、一百遍,最後她懸樑自盡遺恨人間
 

現實的唐伯虎,確實是橫行在人間……

重點是,儘管冤情喊得振天響,就是沒有青天大老爺會升堂問案,因為那個聖人認為這是小屁屁的案件,還有的是執政黨的包庇,搶民地的縣太爺,竟然還得到獎賞!
 

這是什麼道理!沒有辦法,這就是689萬人創造出來的共業。是要再忍他2年半,還是明天走上街去拆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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