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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收到一封來自痞客邦的信!內容大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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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者說明,說我的這篇文章汙衊、毀謗當今總統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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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我看了一下!整篇內文不知道那有不妥之處?老娘還是中國文學系畢業的文學士耶!我可是有念書的耶!不是拿火雞去換的學位耶!這文中那一句有汙衊、毀謗之嫌,所以這叫我怎麼修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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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阿告腦子異於常人,愛因斯坦的腦子也是異於常人呀!不是嗎?

而常常有些笨話也都是他自己說的,又不是我說的!我只是照著陳述,發表自己的意見,況且他領的是我們人民辛苦賺錢交稅去,發給他的薪水,一家人把國家搞得一團亂,經濟一團亂,阿~國家的主人是我,我是不能說一下嗎?如果說不得,靠北!那台灣所存不多的報社,又要倒好幾間了。

是投阿告的689萬人是有病,還是那9.2趴護主心切呀!所以笨告說不得嗎?好吧!如果因此要被告!要被關站,那我也認了呀!反正我忙得快要死了,不寫文也不會死!

你們說,是不是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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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蘋果妹的歌舞場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6) 人氣()